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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2010级新生及新生家长:
近日,我院陆续接到2010级新生及新生家长来电,反应社会上有人假借“福州大学阳光学院”名义,以各种理由向学生及学生家长骗取学费,如:以节省汇款手续费为由,让学生家长将学费汇入其指定账户;以我院还在招生为由,让学生家长尽快缴交学费等。针对这样的情况,我院申明:
1、阳光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已于2010年8月10日结束,不再向社会招生。
2、我院仅委托建设银行福州市马尾支行代收学生学费,各位新生只需在2010年9月1日前将学费存入学院寄发的建设银行卡上,届时建设银行福州市马尾支行将自动把学费划入我院35001616507052503190账户,学生无需将学费转入任何账户。其它单位及个人提供的缴费账户均非我院缴费账户。
如有任何疑问,欢迎来电咨询。
办公室:0591-83969178
招生办:0591-83969606
财务部:0591-83969104
福州大学阳光学院
2010年8月30日 |